首页 > 试题广场 >

下列行为中,应该视同销售货物缴纳增值税的是()

[单选题]
下列行为中,应该视同销售货物缴纳增值税的是()
  • 将购进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
  • 将购进的货物用于个人消费
  • 将购进的货物进行对外投资
  • 将购进的货物进行非应税项目
自产,委托加工a,b,d购进货物
编辑于 2019-08-18 11:08:42 回复(1)

增值税视同销售货物行为所涉及的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但是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进项税额的项目并不一定都属于增值税视同销售货物行为。

为了防止纳税人通过一些行为逃避纳税,造成税基被侵蚀,税款流失,也为了避免税款抵扣链条的中断,导致各环节间税负的不均衡,形成重复征税,对下述行为视同销售货物或提供劳务,按规定计算销售额并征收增值税:

1、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

2、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个人消费。
3、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工商户。
4、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分配给股东。
5、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无偿赠送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
6、外购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工商户。

7、外购的货物分配给股东。
8、外购的货物无偿赠送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

9、将货物交付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代销。

10、销售代销货物。

11、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到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

12、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6】】36号)第十四条的规定,下列情形视同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

(1)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提供服务,但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

(2)单位或者个人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转让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但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

(3)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注:这些行为不属于视同销售货物行为,只是涉及的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1、外购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
2、外购的货物用于个人消费。
3、购进的固定资产只用于免征增值税项目。
4、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5、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以及不动产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
特殊情形:如购进的固定资产既用于应征增值税的项目,也用于免征增值税项目,则其涉及的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但不属于增值税视同销售货物行为。

发表于 2020-03-22 17:36:26 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