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试题广场 >

下面( )的叙述不符合赋值兼容规则。

[单选题]
下面( )的叙述不符合赋值兼容规则。
  • 派生类对象可以赋值给基类对象
  • 基类对象可以赋值给派生类对象
  • 派生类对象可以初始化基类对象
  • 派生类对象的地址可以赋值给指向基类指针

赋值兼容规则的本质是——在需要基类对象的任何地方都可以使用公有派生类的对象来替代。通过公有继承,派生类得到了基类中除构造函数、析构函数之外的所有成员,而且所有成员的访问控制属性也和基类完全相同。这样,公有派生类实际就具备了基类的所有功能,凡是基类能解决的问题,公有派生类都可以解决。

赋值兼容规则中所指的替代包括以下的情况: 

1·派生类的对象可以赋值给基类对象。
    2·派生类的对象可以初始化基类的引用。
    3 ·派生类对象的地址可以赋给指向基类的指针。也就是说,指向基类对象的指针变量也可以指向派生类对象。
发表于 2017-07-19 10:38:32 回复(0)

这样,公有派生类实际就具备了基类的所有功能,凡是基类能解决的问题,公有派生类都可以解决。

赋值兼容规则中所指的替代包括以下的情况: 

发表于 2019-06-21 14:06:50 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