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合伙人自带1000万?老板:不是来打工,是来当提款机的!

前几天在某招聘平台刷到一条让我笑到捶地的招聘信息——某创业公司招"合伙人",薪资面议,但要求"自带1000万资金进组"。我揉了揉眼睛,确认自己没看错,这哪是招合伙人?分明是在找冤大头啊!

仔细一看岗位描述:需有丰富行业资源,能独立承担公司初期运营成本,愿意与团队共同成长。翻译成人话就是——钱你出,活你干,亏了你扛,赚了我们一起分。我寻思,有1000万现金和行业资源的人,为啥不自己当老板,非要来你这儿"合伙"?难道是为了体验一把"花钱打工"的快乐?

跟朋友吐槽这事,结果发现类似操作还真不少:

有公司要求合伙人"押房入股",美其名曰"绑定共同利益"(实则怕你跑路);
还有的写"接受以工资抵扣股份",相当于白嫖你几年劳动力;
最绝的是某餐饮项目,要求合伙人"必须有三家网红店运营经验",但投资款要自己掏——合着您这是连锁加盟的变种套路?

这些招聘本质上就是:老板不想承担风险,却想享受创业红利。嘴上说着"寻找志同道合的伙伴",实际在找"人傻钱多速来"的接盘侠。真要符合条件的人,早自己单干了,谁还跟你玩"带资进组"的过家家?

#你见过最离谱的招聘要求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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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作者周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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