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毁三方赔钱不给属于个人信用问题,毕竟三方只有一个,而且中间涉及到学校和当地教育部门给你做保人和中间人。 两方不赔钱正常吧。 为啥会签三方,因为国家默认你加上你的学校两个主体才能和用人单位构成平等关系,而不是你自己。 两方学生违约如果要赔钱的话,那公司入职前或培训期更改岗位,更改base,更改部门应该也要赔钱吧。那你看哪个公司赔钱的。 更何况,更何况现在的公司都是超额发offer的,等额给offer的公司(应该叫单位了)往往都是好到一般人不可能毁约的。(要么特别稳定,要么待遇很高) 什么销售产品运维这种offer,说白了就是多一个少一个都无所谓的。你去不去损失不大。 摆正自己的心态,去私企就是当牛马或者当鹰犬的,我不在你这槽子里吃饭难不成还得把我上一顿吃的吐到这槽子里?
是的,因为个人违约多才产生更多的公司违约,大家都只觉得自己没错,却忽略了自己违约对公司的一个影响,其实公司招聘的成本还是挺大的
有的东西,完全公平才是不公平。。就说违约金,5k对于学生来说算不少,但是对于公司来说完全没感觉。所以签约,约束公司的是声誉而不是违约金。。如果就走违约金的话,公司看到优秀的人就发offer,到了明年6月,排序把后面的违约了正常给违约金,合法么?合法,合理么?不合理。。学生要赔违约金就没法像公司一样大量签备胎了,所以两者不是先决条件不平等。。最终解决方案就是现在的模式,公司扣押三方(不解决户口其实不用三方),违约三方坏名声且被学校拉黑,学生最多只违约一次三方。。
因为不够看得起自己。没觉得自己和企业是平等的,认为自己还是个学生,是弱势的,不用为自己行为负责任的。
多提一句,有些大佬毁约就毁约吧,违约金的问题上不仅代表了你自己,而且还代表着你的学校,自己不觉得丢人没关系,但是你要想想你的学校吧,顺便也想想自己下一届的学弟学妹好吗?除非你学校牛逼,人家必须去你校招人,不然这种情况多了,败学校声誉。
已交5000,自己的选择哭的也得还完
很多人都抱着自己是弱者的心态来处理事情,我弱所以公司不能毁我
我看到好几个帖子上说双方没法律效益。成年人签字的东西没有效益吗?不了解。
自己签了字就应该对自己签的字负责
反过来想想,企业毁你两方然后不赔违约金,你又怎么看呢?
这个东西嘛,我觉得只要两方上说了要赔钱,然后签了字,毁约后就应该赔钱,不想赔当时就别签啊,管你什么不得不签。很简单一个道理,只要签了字,就代表自己默许了毁约赔偿,弱势不弱势和这个有什么关系。至于公司毁约,对公司形象影响是一方面,但是照常赔偿也是应该做的,这是一个相互的过程,别把弱势当做自己不遵守合约精神的理由。
如果中国高考改革成现在找工作的模式,你明明有上清北的可能,但是华科先录取你了,要签约,如果不去有违约金,大家觉得合理吗?
昨天也看到了这么一个帖子,想了想还是现在二方协议的不合理性,动不动违约就要交上万的违约金,希望有关部门可以在看到这方面的问题并且做出一定的改进吧。。
说实话,对于校招来说个人和公司来比较,肯定还是个人是弱势,应届生毁约对公司影响没这么大,但是如果公司在应届生入职前突然毁约,或者刚入职就裁应届生,对应届生的伤害有多大可想而知。 签了契约,该赔就赔。对于一个合法的合同,你签了就代表你认可,就应当执行。从来没有什么该或者不该的说法,只要双方对协议都认同就行了。一开始觉得不该赔,那就不要签,就这么简单
公司不会因为一个应届生毁约导致公司发展受到影响,但是一个应届生可能因为一家公司毁约改变人生发展轨迹
有些人就是这样想的:三方就是废纸一张,老子就是要货比三家再决定😊
因为公司毁约的话,三方的有效期基本就过了,这不是钱不钱的问题。
鸡蛋和石头面前,习惯性选择鸡蛋,哪怕是碰瓷等。
同意
心痛还有上万违约金要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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